残秋。冬天的脚步,已近了。
朝阳的金光洒在我家破旧的小屋上,发黄的窗纸变得亮了些,远处传来几声狗吠与鸡啼。
院子里堆了些旧茅草,那是我修房子剩下的——夏秋两季,雨水多的时候,屋子就漏个不停。
墙角的小棚子里挂着些锄头、镰刀之类的农具,而且磨得很亮——邻居们都说我是个勤快而又老实的男人。可是我的生活依然贫穷,——永远有缴不完的苛捐杂税,一年的收成倒最后所剩无几,连糊口都成问题。
屋里除了一盘土炕,就只剩下一个铜脸盆和一面半旧的铜镜——那是琳儿嫁给我时的陪送,我们被赶出来时,她的二娘只允许我们带上这两样东西。此刻它们正摆在一个破旧的红漆箱子上,箱子里面装的是我们一家人由春到冬的所有衣服,还有各种颜色零碎的布头——它们在将来某一天,将作为补丁被缝在衣服的破洞上。
“哇啊~哇啊~”
“孩子又哭了!你还不去给他换尿布!”琳儿昔日的燕语莺声如今听来,却与骂街的泼妇没有什么不同,可是我并不怪她,这并不是她的错,是环境改变了人。
我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,动作稍慢了些,‘咣’地一声就被琳儿一脚踹到了地下。
地上很凉,我赶忙摸起来,穿上裤子,默默地拿起尿布给儿子换。
“你就不能快点儿吗?哭得我真闹心!”琳儿催促着,把被子蒙在了头上,好像那正在撕心裂肺地哭着的孩子并不是她的亲生骨肉。
我什么也没说,这些年的生活已使我早学会了打掉牙和着血往肚子里咽。
琳儿的父亲张九昌是关东有名的剑客,当年我还是个孤儿四处乞讨为生的时候,他收留了我,给我饭吃,传授给我功夫,他说,我根骨奇佳,将来一定会成为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,就这样,他把女儿琳儿嫁给了我。
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,我刻苦地学功夫,努力地学,可是到了现在,我连琳儿都打不过,我发现自己的内心,并不是因为喜欢武艺而去练它,实际上只是为了感恩而已,我强迫自己去练,去下功夫,却没有半点用处,我不想成为什么大侠,更不愿意当什么剑客,我喜欢恬静的田园生活,喜欢在春天把一颗颗种子播撒在地上,看着嫩绿的芽儿渐渐地生长,茁壮地生长,我喜欢在烈日下挥舞锄头,看着自己的汗水滴落在地,喜欢在青绿喜人的玉米地里穿行,在火红的辣椒园里盘坐小憩……
岳父见我实在不成器,后悔不能识人,把女儿嫁给错了,结果夹气窝火地一命呜呼了,家业都传给了他二房夫人的儿子,我和琳儿便被赶了出来。我不会经营生意,虽然努力地种田,但日子仍然越过越穷,本来对我充满期望的琳儿也死了心,渐渐对一切都变得冷漠,对我非打即骂,自打有了孩子以后,我以为她会对我好一些,没想到她更加厌烦,动辄对我就是劈头盖脸一顿打,我也知道是我不好,累得她跟我过这苦日子。从她看孩子的眼神上,我看不出一点母爱和温情,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,想和她打上一架,转念想想若真打起来,我也打不过她,便就忍了下来。
“这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,命里注定。”我喃喃自语地说着,换完尿布,把孩子抱起来,摇晃着,轻轻拍了拍琳儿的肩头:“琳儿,孩子还是哭,大概是饿了,你喂喂他吧。”
“喂!喂!喂什么喂!?跟着你吃不好,喝不好,我哪来的奶水喂孩子!?把他抱出去!别吵我!”
琳儿头也不回一下,我的泪水呼地一下子涌出来,昔日新婚燕尔,儿女情长的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,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,可这又能怪谁呢?
我默默地抱起孩子,穿上鞋,走到外屋,寒冷的秋风象细蛇一样从门窗缝隙中窜进来,咝咝地响。孩子什么也不懂,仍然自顾自地哭着。我抱些柴禾升起了火,在锅里添了些水,揭开米箱,里面空空如也,小米和高梁都吃完了,米箱底下还散落着一点玉米面,我细心地把它收起来,倒进锅里,不大功夫,熬成了小半锅稀面汤,我坐在灶台边,拿着匙儿舀了一些,吹了吹,喂给孩子吃。
玉米面很粗,又夹了些米箱底的土,有些发黑,孩子一口一口地吃着,呛得咳了两声,我的泪也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。忽然手中的匙子‘啪’地一声被打飞,我抬头一看,是琳儿。
“你这个没用的男人!你就拿这东西喂孩子么?”琳儿劈手把孩子夺过,一脚把我踢了个趔趄:“你还算是个男人么?功夫功夫学不成,买卖买卖做不好,整天介说些君子固穷的臭理论,又说什么江湖上血雨腥风,倒头来还不如归隐山林的好,那是人说的话么?没能耐的才那么说呢!有本事的谁不在江湖上吃香的喝辣的?人生在世,即使不活它个轰轰烈烈,也要活得有滋有味儿才行!你看看你!一副窝囊样!”
“你给我滚!”她说着走进里屋,撩起衣服,给孩子喂起奶来。
我默默地走出去,把门关好,北风吹过,我不禁打了个寒噤,哆哆嗦嗦地抱着肩膀,蹲在了门槛儿边,抬头看看破败的土墙,脏兮兮的院子,不禁悲从中来,痛哭流涕。
屋里琳儿仍自骂着:“都是我爹瞎了眼,愣说你将来能艺压武林,成为了不起的人物,现在怎么样?窝囊废一个!踢三脚都踹不出个瘪屁来!你看看爹的大徒弟,人家学了我爹的七十二路关天剑,如今在江湖上成了数得着的大侠,二徒弟稍差一些,也在项王府上做了武教习,三徒弟最不济,也成了关东有名的侠盗,个个出人头地,唯有你是烂泥扶不上墙!想当初我若是嫁给了他们,纵然做个小妾,也强似与你受穷!”
我越听越觉得羞耻,越听越伤心,越听越生气,心想:“我就是一个老实人,虽然窝囊些,但对你百依百顺,恩爱有嘉,也是很好的,我尽了全力,功夫仍练得不好,也是没办法的事,现在日子虽过得穷,钱可以去赚嘛,好歹我也是你丈夫,正所谓‘良言一句三冬暖,恶语伤人六月寒’,夫妻之间吵吵闹闹本算不得什么,我都能忍,可你又何必说出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来挖苦人呢?当初你嫁我之时,也是满心欢喜,想来不过是图着你爹说过的我能出人头地的话能够成真罢了!”正想着,忽然瞥见墙角有一包砒霜,那是以前毒耗子用的。听着屋中喋喋不休的骂声,我双眉一竖,一个罪恶的念头忽然掠过脑际!
“我再也无法忍受了,我有权利把握自己的人生,有权利过自己想过的生活,昔日之恩已成今日之怨,我何必再忍受她……”我蹲在那里犹豫着,大脑不停地翻腾:“可是,我们还有孩子,难道我真的忍心……”回想起昔日夫妻间的情意,我的身子战栗起来。“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的恩爱了,琳儿和我……那段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……”
“怎么办?倒底干不干?与其这样忍受痛苦的折磨,不如……对,只要狠下心去,一切都清静了!”我颤抖着双手打开纸包。纸包里白色的粉末让我悸动不已。
这种事又不是什么武林阴谋,不必筹划太周详,但也得想好进行的步骤才行,我想,嗯,我必须先装作若无其事,出其不意地点了琳儿的穴道再动手,叫她意识清醒,却无能为力,是的,这对她来说,的确很残酷!但是——这一切都是她逼出来的,我要让她后悔一辈子!
对了,还要先做好善后工作才是,免得到时手忙脚乱不凑手。于是我稳了稳心神,把纸包叠好,揣进怀里。出了门直奔县城。
今天不是大集的日子,县城里买卖摊贩并不是很多,我心里琢磨着:想买棺材是肯定钱不够了,一口薄皮的杨木棺材也要三两银子才行,转念想一想,哼,人死了之后,还讲究什么呢?只要有一块席子卷起来,简简单单地挖个坑,埋了算了。
我转来转去,寻找着卖草席的商贩,鼓楼拐角处正好有一家,地上铺着一张旧席,小贩坐在上面,还有不少都卷着立在一边,有竹片席,有草席,也有盖房子用的苇芭。我指着其中一张问道:“这张席子多少钱?”
“十文。”
我犹豫着摇头,小贩忙道:“十文钱,已经很便宜了。”我摇了摇头:“草不用人种,你把它割来,编成席子,也只不过加了个工而已,十文还是太多。”小贩白了我一眼,道:“这就不对了,除了手工,这编席还要用绳子编,这也是钱哪。”我道:“加上绳子,也不值十文。”小贩哼了一声,不再搭话。我指着他身下铺的那张旧的问道:“这张多少钱?”小贩一愣,斜眼笑道:“这张旧的已经铺在地上很长时间了,铺炕是不行了,卷死人还差不多!你也要?”我点了点头。小贩摸了摸下巴,道:“那……就给五文钱吧。”
“好的。”毕竟省了五文是五文。我给了钱,卷起这张旧席子,用绳子捆好背回了家。
进了院子,我推开屋门,屋里很静,我心里一阵紧张。我把草席放在墙角,哆嗦着拿起勺子,盛了一碗玉米汤,听听琳儿在里屋没什么动静,我把纸包掏出打开,把砒霜倒了进去,拌了拌,稳定心神,双手端着走进屋中。
儿子吃完了奶,安静地躺在一边,双眼眯着,似睡非睡,我的心不禁一痛:我也不想让孩子这么小就失去亲人,可是如今的我已经是忍无可忍了!
码在炕稍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琳儿手里拿着针线,坐在炕边,给孩子缝着过冬的小棉袄,一见我又进来了,狠狠地瞪了我一眼,背过身去继续缝。
我凑到她身边,突然出手,‘啪’地点中她的穴道,她手中的棉衣针线落在地上,一脸的怒容:“你点我穴道干什么?快解开!”
“我知道打不过你,只好出此下策。”我得了手,舒了口气,缓缓地坐在她身边,深深地望着她,把那碗玉米汤在她面前晃了晃,道:“琳儿,知道吗?这碗里,我放了砒霜……”我的眼中溢出泪水:“其实,我也不想这么做……”
“你……”琳儿惊恐地瞪大眼睛,声音颤抖:“你要干什么?”
我摇了摇头,苦笑两声,道:“你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,我受不了了,你知道吗?这折磨,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……琳儿,我不明白,难道在江湖上能够呼风唤雨就那么好吗?成为了大侠名剑后又怎么样呢?我太没用,学不成功夫,只能靠种地来养这个家,可是……我一直在想,我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苦些,但我爱你,我疼你,你一定能够理解我、支持我的,可是……你为什么要那样对我?你太令我伤心了。”我到外屋把那张旧席子拿进来,打开让她看看,叹了口气道:“我买不起棺材,只好买了这张席子,唉,卷个死人,有什么可讲究的?凑和着用吧。”
琳儿恐惧万分,颤声道:“我知道错了,可是我也是为了你好啊,大丈夫处世为人,本……本就应该纵横江湖,成就一番霸业……你既然喜欢过平淡的生活,我以后不逼你,不骂你就是了……”
“不,我知道这并不怪你,一个女人,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出人头地,本是无可厚非的。”我探出手去,拢住她的后颈,轻抚她的秀发,爱怜地望着她。
琳儿的目光恐惧地在我的眼睛和手中的碗上游移——碗里的热气早已消失不见,只剩下一片冷冰,玉米汤虽然很稀,但仍泛出淡淡的金黄。她不自然地笑笑,哆嗦着说道:“你……你还记不记得,咱们两个刚认识的时候,我,我们在一起舞剑拆招,两情相悦……”
“不用白废心机了,”我明白我的点穴功夫不深,她是想藉着和我多说话来拖延时间,这样她就能够运功冲开被封的穴道。我摇了摇头,道:“我不会给你冲开穴道的机会,你阻止不了我的,是我对不起你,我只希望你不要怪我,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。”说着我拿着碗的手缓缓地抬了起来。
“不,不……求求你……不要……”琳儿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,她瞪大了眼睛,紧紧地闭上了嘴唇。
“晚了……你说什么都没用了……让我们来世再见吧。”
我嗅着碗中淡淡的玉米香,心一横,仰头一饮而尽,转身缓缓地……,平静地躺在了草席上……第一杀手之剑开天
出关山道上,尘土飞扬。
小小的山口,两侧都是高崖险壁,有如刀劈斧凿一般。
几队马车挤在了一起,车上大箱小柜,都用厚布蒙了个严严实实,夹在中间马车里面的是女眷,不时传来埋怨声和受不了颠簸之苦的太太小姐、仆妇丫环的哼叽声。赶车的车夫身上满是灰尘,汗水早在脸上冲出一道道的泥沟,一看便知是走了很远的路。
所有人的脸上,都有着莫名的恐慌,好像大难临头。
就在此时,又一队马车卷地而来。
“喂,怎么停下了?”骑在马上那神经兮兮的,仿佛是主人一般模样的家伙开了口。
仆人答道:“主人,前面有几队车队,也正要过这山口,可是这山口太狭窄,不能容这些车同时通过,正好堵在这里。”
主人哼了一声,道:“有道也得我先行!耽搁了出关的日子,那还了得?这江湖上谁不知道我两广大侠尉迟由兵的名头!?阿傻,你难道没和他们说吗?”
阿傻面露难色:“说了,小的说‘我家主人乃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英雄,盖了天的豪杰,两广大侠尉迟由兵!’”
尉迟由兵笑道:“不错,好样儿的,见人就这么说。”
阿傻道:“是啊,小的说完,心想那几队马车必然屁滚尿流,逃之夭夭,可是……”
“可是怎么样?”
“可是他们连理都不理我,还让我滚!”
尉迟由兵大怒:“妈的!竟敢不给我两广大侠面子!这还得了!待我亲自去看!”
尉迟由兵纵马向前,只见前面几队马车间,正有几人在谈话。尉迟由兵怒喝一声,用了个‘鲤鱼翻’跳下马来,双脚一沾地,扬起一小片灰尘,他的目的,便是向众人显露他的功夫。
他身后的阿傻立刻大声喝采:“好身法!”
尉迟由兵一扭脸,呲牙裂嘴地低声骂道:“好什么好!”
阿傻嘟囔:“小的没背错啊。”
尉迟由兵单腿蹦蹦,用马挡着身子,脱下靴子,呲着牙揉脚心道:“妈的!落地时正踩到块尖石头,疼死我了!”
阿傻忙掏出一块大膏药,道:“主人!小伤不治,势必生事,小病不疗,劫数难逃,赶快把这膏药帖上吧!”
尉迟由兵大怒:“你往脚心上帖什么?真不懂药理!要知这阳虚治阴,阴虚治阳,这个金木水火土,五行相生相克,这个内病要外治,外病要内治,所谓这个三分病七分养,这个……”
阿傻唯唯诺诺,最后等尉迟由兵再也说不出什么来,他问道:“主人,这膏药倒底帖哪儿啊?”
尉迟由兵怒道:“这么半天你还没听明白?!脚疼,得帖在脑袋上,才能去根儿!”
阿傻喜道:“还是主人聪明!头痛医脚,脚痛医头,真神医也!”说完‘啪——’地一声,把这一大块膏药糊在了尉迟由兵脑门儿上。
尉迟由兵敲了阿傻脑袋一下,大叫道:“你这个笨蛋!我的眼睛都挡住了,这还能走路吗?”
阿傻摸着头上的大包,委屈道:“主人,那应该帖在哪儿啊?”
尉迟由兵道:“左脚疼,帖在右太阳穴上!”
“是是。”阿傻答应着,把膏药揭下来,帖在他右边太阳穴上。
尉迟由兵从怀中掏出镜子照了照,满意地点了点头,让阿傻搀着,一瘸一拐地向另外那几队马车的主人那儿走。
正好另一队马车中,有个胖丫环刚解手回来,看到那仆人搀着个弯腰掂脚,太阳穴上又帖了块膏药的人向前走路,便走过来,好心地道:“老太太,这山道石头多,走路可得小心点儿。”
尉迟由兵甩开阿傻,冲胖丫环大喊大叫道:“什么?老太太?你竟敢对我两广大侠如此无礼!”
胖丫环一愣,大吼一声,一掌狂扇,把个尉迟由兵的身子打得飞转起来,直射出去,撞到山壁一棵半枯的树上,滑落下来。那枯树有个树洞,里面的松鼠被这一震,吓得够呛,出洞一看,原来是尉迟由兵撞的,松鼠大怒,在尉迟由兵头顶撒了泡尿,逃了。
胖丫环拍拍手,哼了一声道:“不识抬举。”说罢一扭脸,扭着屁股走了。
阿傻急忙跑过去扶起尉迟由兵,道:“主人!你没事吧!”
尉迟由兵金星直冒,含混不清道:“我怎会有事?我是两广大侠……啊!不好,我出血了,这血怎么这么臊啊!还是黄色的……啊!天哪!难道我被她一掌打通‘人猪二脉’,炼成了绝世神功——金血神功!?”
阿傻道:“那是松鼠尿,主人。”
“噢。”尉迟由兵站了起来。阿傻见他不怒不悲,沉着稳重,不由赞道:“主人,您不愧是两广大侠,雍容雅度,气量非凡,这等风范就是那‘开天一剑’剑开天大侠也要逊色三分!”
尉迟由兵哼了一声,也不作答。
阿傻扶着他,双眉微蹙向那胖丫环远去的方向望着,表情极其沉重严肃:“主人,我看,那胖丫环身手非凡,并非寻常人物!”
尉迟由兵正色道:“不错!依我看,她就是昔年‘九尾神龙百剑仙’郭底黑的结发糟糠不下堂之第六房小妾:陌春花!”
“啊!竟然是她!”阿傻不禁捂着双颊,惊叫出声。
尉迟由兵一脸的抑郁:“不错!除了她,这天下还有谁能将我一掌击出十丈之外,鲜血直流?!”
阿傻道:“那是松鼠尿,主人。”
尉迟由兵潇洒地抹了一把头发,冷道:“没想到陌春花竟然做起了丫环,那么她的主人,则更不简单!”
阿傻道:“主人,既然对方来头这么大,我们不如绕道……”
尉迟由兵豪意陡生:“哼!管它什么来头,也要碰它一碰!今天我尉迟由兵便是横死当场,又何俱哉!”
阿傻泪水横流,泣道:“主人!小的没有选错!能跟着您这样的大侠行走江湖,是小的一生的荣幸!”
尉迟由兵也含泪抓着阿傻的肩头:“阿傻!果然是我的好仆人!你放心,无论到了什么时候,我尉迟由兵家的马桶都会留给你来刷!”
“嗯!”阿傻深深地点了点头,掏出一块手帕道:“主人,擦擦吧,松鼠尿又流下来了。”
两人雄纠纠,气昂昂,摆出英武之姿,向前走去,所过之处,众马夫、随从无不目瞪口呆,涕泪横流,或感动得砰然倒地。
只听有人喊道:“快拿水来!阿福被那两人的尿臊薰昏过去了……”
他们终于走到另几队马车的主人近前,只见那几人都是锦衣玉带,仪表非凡,有的挎剑,有的佩刀。
尉迟由兵惊道:“竟然是他们!”
阿傻道:“他们是什么人?”
尉迟由兵道:“你看,那个身穿大粪色衣服的,便是江南第一大侠叶遗使,自幼炼得‘顶天闭气功’,冠绝武林,据说可以憋住七天不大便。而且他内功极深,已炼到裁纸为刀,即可伤人的境界。那个猴屁股脸佩刀的,便是南海大侠席不净,此人刀法一流,只有脸有些酸。那个背着手象是在抠痣疮的,便是川中巨富脱刚,据说此人乃是当年脱脱太师的后代,家财巨富,武艺超群,乃是川中有名的大侠!”
阿傻道:“原来他们这么厉害!”
尉迟由兵道:“不用怕,他们都是正派大侠,和我一样。”
阿傻道:“原来如此!”
尉迟由兵近前拱手道:“在下乃是两广大侠尉迟由兵,几位请了!”
叶遗使雍容雅度,拱手还礼:“尉迟大侠也要出关?”
尉迟由兵道:“在下不想上厕所。”
叶遗使道:“在下说的是出关,不是出恭。”
“噢,差不多啦!”尉迟由兵道:“不知几位在此止住不行,所为何故?”
脱刚道:“我们正在讨论是不是还要出关去。”
“啊!”尉迟由兵大惊道:“这也要讨论?再不出关,就没有机会了!”
叶遗使道:“尉迟大侠有所不知,刚刚我们收到野猫传书,说‘开天一剑’剑开天大侠留了下来!”
席不净冷道:“我看他是不想活了!”
叶遗使沉声道:“武林中人,一接到‘亡命帖’,自杀的自杀,逃走的逃走,剑开天大侠敢独自留下来,还是令人佩服!”
席不净斜愣眼道:“我可不是逃走!我在关外有个亲戚,我这次出关,就是为了去看他。”
尉迟由兵道:“席大侠原来在关外还有亲戚。”
席不净一本正经地道:“正是!这亲戚是我妈当年和医巫闾山野人所生之子,算起来还是我的大哥。山里生活极为贫苦,所以我来看他。”
尉迟由兵道:“原来如此,那么席大侠为何带上家眷和全部家当?”
席不净叹道:“江湖险恶,席某人早已厌烦,此次出关,也算是退隐江湖吧!”
尉迟由兵道:“退隐江湖,乃是大事,岂可如此草草?阿傻!”
阿傻道:“在!”
尉迟由兵道:“把金盆拿来!”
阿傻应了一声,回去不多时,取来一个金盆。
尉迟由兵双手捧过金盆,递向席不净:“席大侠,此乃小弟祖传之物,历经数代传至我手,大侠就用它金盆洗手了罢!”
席不净细细看去,只见此金盆真个是金光灿烂,阳光一照,熠熠生辉!盆底处,竟然又白光耀眼,难道竟是白金!?
他不禁大为感叹,道:“贤弟!没想到我能用这么好的金盆洗手,这无疑让我在江湖的人生画卷上,添上了最华丽浓重的一笔!”叶遗使等听了,也拱手相贺。
尉迟由兵道:“席大侠何出此言!能让席大侠风风光光的退出江湖,我尉迟由兵就是舍出万贯家财,也是心甘情愿!这盆席大侠若是喜欢,小弟送与大侠!”
席不净感动道:“老弟侠义无双,从今后,你就是我的好兄弟!”
尉迟由兵道:“大哥过奖了!”
席不净接过金盆,只觉有股异味,问道:“贤弟此盆,平日作何之用?”
尉迟由兵道:“此盆代代相传,均用来端屎端尿,故而澄如真金!”
脱刚指着盆底白处问道:“此处可是白金?”
尉迟由兵道:“非也,那是尿碱。”
席不净大怒道:“尉迟由兵!你竟然拿尿盆来让我洗手?!”
尉迟由兵道:“大哥觉得不妥么?”
席不净怒道:“何止不妥,简直让人恶心!”
尉迟由兵高举尿盆,神情激动道:“差矣!此盆乃是天地初分时所造,别看用它端屎端尿,其实它却可除妖避邪,使百异不生,是以称为‘混元金斗’。”
席不净大惊失色道:“什么?它……就是混元金斗?”
尉迟由兵道:“正是!”
席不净呆立半晌,乃执尉迟由兵之手道:“险些错怪好人!”
尉迟由兵笑道:“自家兄弟,何出此言?”
席不净道:“兄弟宽洪大量,真大侠风范!”他回首对下人道:“此处无水,且把金盆收起,待来日再行金盆洗手之礼。”
“是。”下人掩着鼻子,抱着盆走了。
尉迟由兵道:“刚才叶大侠说,剑开天留在了中原?!”
叶遗使道:“正是。”
尉迟由兵道:“难道他想以一人之力,对付那‘第一杀手’!?还是他根本没有接到‘第一杀手’的‘亡命帖’?”
脱刚道:“武林中人,都接到了‘亡命帖’,剑开天也不例外,看来他的确想与‘第一杀手’一决雌雄!”
叶遗使道:“以剑开天的武功,应该能和‘第一杀手’打上几合,但他绝不可能取胜!”
席不净道:“不错!‘第一杀手’来去无踪,千里之外,亦可取人性命!我等不如还是尽快出关,别惹他为妙!”
忽然一名武士风尘仆仆,纵马疾弛而来,到几人近前,滚鞍落马,正是叶遗使家的仆人。
仆人禀道:“主人!剑开天约会‘第一杀手’本月十五,在京城决斗,若是剑开天胜了,第一杀手就收回‘亡命帖’,不再入中原武林,若是第一杀手胜了,那么他则执行‘亡命帖’,绝不留情!”
“下去吧!”
叶遗使从怀中掏出‘亡命帖’,只见上面歪斜地写道:“本约之内,布离开宗原则,要尔够伞!”落款是‘第一杀手’。
脱刚解释道:“这上面的意思是:‘本月之内,不离开中原者,要尔狗命!’这上面都是别字,更说明了发帖者的确是‘第一杀手’无疑,因为他虽然杀了一辈子的人,但是字却不认识几个。”
叶遗使道:“各位,今日是初九,剑开天与‘第一杀手’的决战还有六天,不如我们到京城去一趟,看看结果如何,即便剑大侠输了,我们再出关也不迟。”
脱刚道:“不错,第一杀手言出如山,不到时间,他绝不会下手,我们现在回去,也没什么关系。”
但凡有一线之路,谁也不愿意离开经营了几十年的家,这些逃命的大侠们,带的东西不过是诺大家业的九牛一毛,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,房产地业无其数,金银珠宝堆成山,能过安稳的日子,谁不愿意去过呢?
‘开天一剑’剑开天大侠的家被人围得水泄不通,附近的房子都被武林中人租买了下来,京里大小客栈也都爆满,皇上早已被惊得逃出了紫禁城,猫在外城的小娼寮里,由几名伪装成嫖客的侍卫保护着,不断打听情况,与几个化妆成嫖客的大臣商量是否要迁都。
化妆成老鸨的太后道:“儿啊!如今这江湖上风起云涌,豪杰云聚京城,恐怕江山难保,我们不如早早迁都了罢!”
嫖客甲正是军机大臣完颜骨骨嘎,他正色道:“鸨儿娘此言差矣!江山岂可轻抛!迁都非同小可,必定震惊天下,到时狼烟四起,想稳定局势,势比登天!”
由于他们是化了妆,所以都不敢称‘太后’、‘皇上’,只说各自伪装的身份,不过此话听来,当真是不伦不类之至。
嫖客乙正是丞相巴土呜里娃拉麻,他面带愁容,眼神中却透露出他那头脑之精明,心机之多变。他说道:“话虽如此,但若不迁都,到时我们小命不保,哪里还能保得江山稳固?不如暂退,养精蓄锐,以待天时,再伺机反攻,大事可成!”
皇上道:“迁都目前已不可能,那些江湖人士,已然渗入在京城中每个角落,我们只能只身逃走了!”
完颜骨骨嘎哭道:“那怎么成……我还有三十多个小妾,再怎么说,也得一并救出来!”
巴土呜里娃拉麻哭道:“还有我那四十多个童男……”
皇上叹息一声道:“朕又何尝不是?秃蛋、长毛二妃也陷在宫中,又不能回去带她们,朕也是五内俱焚哪!”
太后也哭了起来:“这么说……我宫里养的那几个和尚……也完了……”
一时间小娼寮内哭声四起,就连化妆成嫖客的侍卫们也痛哭流涕,他们为与自己私通的宫女们婉惜,也为这末代的皇朝和自己的命运悲哀不已,空气中漂满了无尽的压抑与凄凉!
离剑开天与第一杀手决斗的日子已剩下三天。
剑开天无疑是江湖上最顶尖的人物,第一杀手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两人的决战,必然泣鬼惊神,成为整个江湖亘古以来绝无仅有极为辉煌的一笔!
人们都在思忖,剑开天倒底会怎么死?
因为他实在没有赢的可能!
面对第一杀手,没有人能赢!只要是第一杀手想杀的人,就一定得死!
第一杀手一度消声匿迹几十年,江湖中人也在安定生活中度过了几十年!
他一定会回来!那时候,整个天幕都会被鲜血迷蒙!放眼望去,大地上将堆满无边的残肢断骨,耳边将是永远挥之不去的哀叫悲鸣!
现在他回来了!
二指宽的纸条‘亡命帖’,简简单单的几个字!带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恐慌!
几十年,人们都希望第一杀手老了,不中用了,可是一接到‘亡命帖’,大家仍然撇家舍业地逃走,因为谁也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!
清汤瓦舍,篱笆小院儿,就是剑开天的家。房顶上,风中那抖瑟不已的枯草似乎暗示着‘开天一剑’剑开天大侠的命运,房子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来看热闹儿的江湖豪客。
“剑大侠出来了!”
“剑大侠出来了!剑大侠,看这边!”
“剑大侠,让我们再多看你一眼!”
“剑大侠,我爱你!”
“剑大侠,好样儿的!”
——人们激动了!
——人们沸腾了!
每个人的脸上,都有泪水在流。
所有的人都收到了亡命帖,但是只有剑开天一个人敢留下来面对‘第一杀手’,他承继了江湖人那种不屈的精神,是整个江湖的一座不朽丰碑!
剑开天面对这些大侠豪客们,也不禁热泪纵横!
“天下的英雄们!你们放心!我剑开天一定会赢!”
立刻嘘声四起。
“且——!”
“不要脸!就凭你?!”
“想赢第一杀手,做梦吧!”
“耶!回去吧!好好哄哄大娘子,天下第一美人就要守寡喽!”
“我们只是想知道知道你是怎么死!”
“白痴!呸!”
剑开天狂啸一声,压下众人的声音,道:“我已找到了击败第一杀手的方法,我一定会赢的……”
噼里——叭叉——!臭鸡蛋和袜子飞了上来,然后是一阵起哄。
剑开天回身进屋,他的妻子走过来,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——她的手曾无数次给予他战胜强敌的力量,可是这一次,她的手竟有些发凉发抖!
他的妻子任秋飒当年也是一代侠女,嫁给剑开天后,便不再用本名,而改称剑大娘子,或是‘剑任氏’。
剑开天望着妻子那憔悴的脸,道:“看你,人都成这个样子了,胡子也不刮刮。”
剑任氏双目含满眼屎顾不得抠,仍掩不住她眸中那似水柔情:“第一杀手与你决战在即,怎能不叫奴担心?”
这一句话说得剑开天柔肠百结,不由又落下泪来。
她掏出一块抹布,道:“别哭了,擦擦鼻涕吧。”
剑开天推开她的手:“那是小豪的尿布,别弄脏了。”
剑任氏回头向摇篮中的孩子望去,那是他们的骨肉,才三个月大,名叫剑小豪,孩子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灾难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,他不知道父亲将会失去生命,更不会知道若是父亲死了,母亲便一定会殉情,自己将变成一个孤儿!这就是江湖儿女的命运,谁也逃不开,谁也逃不离,自从出生的那一刻,便已经注定!
剑任氏的泪象水一样流出来,她泣道:“看看他,多么可爱?长得和你一模一样。”
“不,他象你。”剑开天双目含情地望着妻子,目光中几多留恋,他知道,再过两天,就是生离死别!
历经多少次花前月下,相依相偎的日子,两人才走到了一起?想起缠绵往事,剑开天不由一阵心酸。
“我的爱!”
“我的郎!”
两人终于紧紧拥在一起。
欢乐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,而痛苦却永远如影随形。
终于到了和第一杀手决斗的日子。
剑开天拿起了他的长剑。
他运足内劲,长剑被催得发出龙吟之声,哧哧直响。他抠出一块鼻屎放在剑身,鼻屎立刻被烤干,风化,粉碎,化作一团青烟消失。
炽炎剑——这是他用以笑傲江湖的剑!
剑开天的嘴角露出一抹残酷至极的冷笑。
哐——!门沉重地关上,留给剑大娘子的,是仿佛地狱般永恒的黑暗。
摇篮里的小豪似感觉到了什么,哇哇地哭个不停,外面的大侠豪客们屏住了呼吸,一点声音也没有,他们象望着殉道者一样冷漠地望着‘开天一剑’剑开天。
天地间似乎只剩下小豪的泪水在控诉这血腥残酷的江湖!
剑开天走了,他的脚步并不沉重。
决斗的地点,八达岭长城。
烈日仿佛饮尽了人间的烈酒,浑身上下散发着难以置信的热浪。
天上的浮云漂过,它似乎也不忍心看这惨绝壮绝的一战,远远地逃向了天际,似乎要流下泪来。
剑开天已站在长城之上,数万名大侠剑客远远地跟着,和他保持着百丈的距离。
剑开天在等。他知道,第一杀手一定是想让自己急燥,这样他就赢了一半!
他静静地站在那里,忽然感觉到一股极强的热浪涌来!
是第一杀手!他一面运功相抗,一面寻找着第一杀手的方位,可是他却什么也看不到。
热浪越来越强!越来越强!显然对方也在加强内力。剑开天已然出了一身大汗!他这才真切地体会到,第一杀手‘杀人于千里之外’,并非虚传!
他究竟在哪里?举目望去,天地间一片广阔,长城下绿树掩映,枝叶轻摇,哪里都像是藏着个人!
热浪更强了!剑开天不得不再行加强功力对抗这热流,可是他却仍一点也寻不着敌人的踪迹。
剑开天的视线渐渐模糊,即便是铁打的人,也没有这么深的内力能与第一杀手抗衡!
功力,早晚有耗尽的时候……
“他倒底在哪里……”
“倒底在哪里……”
那些大侠剑客们架起了凉棚,或喝着茶,或是在坐在那里摇着小扇儿,远远地望着,虽然谁都没有看到第一杀手的影子,但看剑开天的架势,显然是已和第一杀手动上了手,而且是在比拼内力,每个人的心中都忐忑不安,因为谁都知道——第一杀手要杀的人没有一个活下来!
第一杀手杀人于无形!
他千里之外即可取人性命!
剑开天的脑中又回荡起江湖中人的话。
“你不可能赢的……”
“想杀第一杀手……做梦吧……”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轰——他的脑中一阵轰鸣,眼前一片耀眼的惨白,又出现妻子那憔悴的脸,和对自己无限依恋的眼神……
“爸爸……爸爸……”他仿佛看到小豪已长大,流着泪在喊着自己,扯着自己的衣襟。
“小豪,你怎会明白?这就是江湖人的宿命!”
“回来吧……”童声如此娇嫩,令人心酸。
“爸爸……”
剑开天想收手,但是那不可能!热浪如火般烤炽着他的身体,他的汗已流干,泪也已流干。
“爸爸……你在干什么?”脑中的声音再次响起,那声音空荡荡的,带着回音,仿佛已失去生气。
“……在决斗吗……决斗吗……”声音如水波般荡漾着。
“不,爸爸,你回来,你回来……”
“我不要失去你……失去你……失去你……”
“爸爸——!”
剑开天全身内力都已耗尽,最后一点真元之气都化为无形,他双膝跪地,仰天狂嘶:“第一杀手!放过我吧!放过我吧!不要杀我!不要杀我!”
声音凄厉之极,即使是那些大侠们也听得心惊胆战,惊骇异常,人群中骚动不已!
剑开天狂嘶过后,身体砰然倒地,显然是已经死了。
是第一杀手!
他果然杀了剑开天!
他果然杀人于无形!
千里之外取人性命!
快逃吧!
转眼间人走得干干净净,长城上只剩下剑开天那形状可怖的尸体,他死不瞑目。
太阳已经快落山了。长城上走来一个糟老头。
“唉,真是越老越不中用了,一觉就睡了多半天,这天儿也真叫热,不知道要跟我决斗那个叫啥天的还在不在?”他自言自语地叨念着,忽然发现剑开天的尸体,吓了一跳。
凑到近前检查检查,恍然大悟道:“原来如此,哈哈,想必他是受了我‘杀人于无形’的传说影响,把太阳的热量当成我无边的内力,运功相抗,结果当然是真元耗尽,灯枯人亡啦!唉!真是个笨蛋!”
老头翻了翻剑开天的衣服,只找到一块破玉佩,他掂了掂,揣在怀里,踢了尸体一脚,骂道:“真是个穷鬼!”他转身从长城上走了下去,青山外,夕阳如个顽皮的孩子,正在天际涂抹着最后一笔紫光。第一杀手之于百剑
第一杀手,来去无踪,千里之外,取人性命。
第一杀手的行事作风极为古怪,他杀一个人之前,多半要发给这人一张“亡命帖”,有时还会告诉这人还有几天可活,以便他可以安排后事,而无论你逃到哪里,都绝逃不出死亡的命运。
第一杀手杀人不分道义公理,只要是给他钱,就能买得动他,对于这一点,无论黑白哪一道对他都十分满意,黑道自然有许多要杀的人,白道上的大侠们也有许多不便自己出头露面,而又非得做掉不可的人要他去杀。
第一杀手要求的也不是很多,他只是要请他的人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出来而已,你穷,他可以拿走你身上的最后一件破棉袄,你富,他让你光着身子从家里走出去。
没人知道第一杀手的名字,也没有人看过第一杀手的脸,即使是被他杀掉的人,也没有几个真正见过他,即使见过他,他也不会让你知道他就是“第一杀手”。
——被他杀的人,都是莫名其妙地,或是稀里糊涂地、甚至不知不觉地就死了。
这次要讲的故事,发生在第一杀手年轻的时候。
这个时候,第一杀手已然成名。
同行是冤家,在江湖上,不同行的也是冤家。
有许多第一杀手的同行和非同行都想杀掉第一杀手,因为那不但能得到名声,还有第一杀手赚下的那一大批的金银财宝——那批财宝足可以让你买个皇上当当。
许多想杀第一杀手的人中,有一个人似乎有那么点资格。
他就是“刀剑山庄”的主人百剑大侠于百剑。
于百剑的功夫在江湖上可以排入前五之内,但前五名之中,除了和尚就是老道,这俗家的却只有他一人。“刀剑山庄”更是江湖十大豪门之首,于百剑之父于老先生更是被称为“江湖第一神剑”。
于百剑的家庭幸福得不能再幸福,美满得不能再美满。那位说:倒底怎么个幸福?怎么个美满?请别着急,喝口茶水,摆个舒服的姿势,听小的接着说。
他的妻子是江湖上公认的第二美人小辣辣,第一美人小甜甜本来是他大老婆,后来被小辣辣弄瞎了一只美目,失了宠。小辣辣理所当然地坐上了正妻的位子。
小甜甜自然不甘心,所以暗中与百毒郎君私通,弄来不少奇药毒粉,放在小辣辣坐的椅子上,害得小辣辣得上了牛皮癣,整天痒得直抓屁股。
本来小甜甜被害成单眼瞎,是勾引不上百毒郎君的,但百毒郎君却不再乎,因为他就是于百剑的亲哥哥于百刀,当初就是于百剑为了谋夺家产,害死了父亲,反赖到于百刀的身上,害得他东躲西藏,练成毒功,才成了江湖上人见人恨的“百毒郎君”,他这么做,完全是为了报仇!
小辣辣吃了亏,得上了牛皮癣,自然不肯罢休,于是便找她爹为她报仇,要说起她爹,那可大有名头:他乃是江湖第一神僧:小脚和尚。这和尚英俊无比,当年就是他引诱有夫之妇美阿娇,私通生下的小辣辣。
他一生只有一女,自然百般爱护,闻得女儿被人害得如此之惨,大怒下山,要杀小甜甜为女报仇!
小甜甜闻讯大惊,也急忙去找父亲,他爹名头更响,就是美阿娇的正牌丈夫,江湖第一高道:不修道人,不修道人闻听与自己妻子私通的和尚竟敢要对亲生女儿不利,立刻仙驾出游,要与小脚和尚大战!
但是小脚和尚与不修道人势均力敌,小辣辣与小甜甜也不相上下,若打起来,定是分不出输赢,于是百剑大侠于百剑便成了双方拉拢争夺的对象,无论哪一方有了于百剑的加盟,定然能大败对方。
小脚和尚频施压力,不修道人怒目横眉,小辣辣整天扭着烂屁股讨于百剑欢心,小甜甜则瞪着瞎眼冲于百剑流波送情,把个于百剑弄得头昏脑涨,眼冒金星。
基于如此美满幸福之背景,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:去杀“第一杀手”!自己当然是杀不了“第一杀手”的,但是被第一杀手杀死,也死个痛快,还可以在江湖上落个“英勇就义”的美名!最重要的,就是能远离这个幸福美满的家!
于百剑纵马离家,开始寻找“第一杀手”,欲图一死!
于百剑只身要杀“第一杀手”,为江湖除害的事,也很快传遍整个江湖。
一时间街头巷议,都是在谈论于百剑的事,他成为了整个江湖的焦点人物。
“于大侠古道热肠,以江湖兴亡为已任,只身敢去挑‘第一杀手’,真堪‘大侠’之名也!”
“屁!就凭他?我敢说,第一杀手与他照面,不出三招,便可取他性命!”
“呸!一招他就完!”
“我看不必照面,第一杀手,千里之外,就可取他性命!”
“不管怎么说,于大侠还算是有胆识!”
“哼哼哼……”
江湖上就这样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猜测和传说。
“第一杀手”来去无踪,又怎能轻易找到?黄天不负有心人,于百剑通过十分曲折的线索,深入细致的调查,和长期不懈的民间走访,终于查到了“第一杀手”的师父身上。
第一杀手的师父住在杀手学堂,这里专门培养杀手,“第一杀手”就是从这里学成出山的。
于百剑心道:“若是能拜第一杀手的师父为师,将来艺成之后,再杀掉第一杀手,岂不名满天下!?然后杀了小甜甜、小辣辣和她们的爹,再娶武林第三美人小亲亲和第四美人小美美,那以后的日子,可甜着哪!”
青山明秀,溪水长流。
绿树红花掩映处,露出小楼一角。
于百剑策马而来,小溪溅起一片水雾,山谷间莺啼四起,他的到来,打破了这里悠远自然的平静。
“于……”他一带缰绳,黑龙宝马长嘶一声,在小院外停下,于百剑抬头望去,只见青砖绿瓦红门楼,门前两株老榕树有如罗盖浮云,院中也有几株参天古树,一座三层小楼精致古雅,翘脊飞檐,虽然小巧,却气势不凡,隐有昔铜雀台之古风。
门楼上横一大匾,上书:杀手学堂。字体有如刀劈斧凿,硬派非常,别有一种威然霸气。
于百剑滚鞍下马,扣打门环,不多时,吱呀一声,一老者面带笑容,走了出来。
于百剑拱手道:“在下于百剑,想求见‘第一杀手’的老师。”
老者一笑:“在下就是。”
于百剑道:“原来是先生,在下特为拜师而来,先生请受一拜!”
老者道:“好说,先交一千两入门费。”
于百剑掏出一千两银票递给老者,二人一前一后,走进“杀手学堂”。
忽然于百剑脚下一软,掉进了陷坑,于百剑大惊失色,猛然提气纵身,硬生生将身子拔出坑外,双脚落地,毫发无伤,却也出了一身冷汗。
他大吵道:“先生这是何意?!”
老者笑道:“怎么?你不知道?”
于百剑道:“难道先生知我要杀你的高徒‘第一杀手’,便要害我?”
老者笑道:“非也,我收了你的入门费,就要先教你一些东西,刚才就是在教你走路时也要小心些!”
于百剑恍然大悟,跪拜于地道:“多谢老师指点!”
话音未落,那参天古树上忽地掉下一块大石,足有千斤之重,轰地一声,把个于百剑砸进地里半尺多深。于百剑内力深厚,虽受伤不重,也震得眼冒金星,他呻吟道:“这……又是什么……”
老者道:“这是在教你,跟别人说话的时候,也要小心被偷袭。”
“噢……”于百剑脑袋一偏,昏了过去,不过看他两眼翻白,不是被砸所致,可能是气的。
老者扬手道:“小呆小傻!”
“在!”树上跃下两个小童,模样滑稽可爱,一个梳着冲天辫,一个扎着红头绳儿。
老者道:“把他抬下去,阉了!”
“是!”两个小童把于百剑从石头下拖出来,做手术去了。
于百剑悠悠醒转,只觉得光明一片,下身隐隐作痛,他下意识伸手一摸,一片冰凉,什么也没有。
他大惊失色,坐了起来,仔细一看,不禁惊叫出声:“啊!什么都没了!”
他四处望去,原来自己坐在一张桌子上,全身赤裸,那老者正在一边望着他。
于百剑道:“你阉了我!?”
老者笑道:“正是!”
于百剑大怒,想下地去找老者拼命,却牵动伤口,疼痛难当,不得不停了下来。
他抹了一把脸上豆大的汗珠,咬牙道:“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老者正色道:“要做天下第一的杀手,就必须达到无情的境界,色乃是最难过的一关,故而我断你男根,以绝色念,将来才能成其大器!”
于百剑一惊,道:“难道‘第一杀手’也是被阉之人?”
老者道:“他不是。”
于百剑大吵道:“什么!他为什么不是?!”
老者一摊手,好像十分为难的样子,道:“他和我孙女结了婚,我若阉了他,我孙女怎么办?”
“啊!”于百剑大叫一声,又昏了过去。
一桶凉水泼过,于百剑醒了过来,他咬牙道:“老不死的!我一定要杀了你!”
老者道:“那也无妨,不过,在那之前,我一定要将你培养成真正的‘第一杀手’!”
于百剑大惊:“什么叫‘真正的第一杀手’?难道那‘第一杀手’,竟不是你的真传?”
老者长叹一声,道:“非也,‘第一杀手’虽然是我的亲传,但是他与我孙女结了婚,终不能达到‘无情’的境界,也就不能达到‘杀手’的顶峰!他是我唯一的徒弟,也是我唯一的遗憾!”
于百剑悟道:“这么说,我有机会可以超越他!”
老者执于百剑之手,激动地道:“不错!你将是唯一的,得尽我毕生精华的传人!你将是这世间最伟大的杀手!你将名照千古,万世永恒!”
于百剑眼含热泪,泣道:“师父!”
老者甩开于百剑之手,冷道:“你怎可对我有师徒之情!?记住,一个杀手,最重要的,就是有杀气,要无情,要绝情绝义!”
“是!”于百剑的眼中露出凶恶的光芒。
老者道:“一个杀手,要做到对别人无情,必先做到对自己无情!这与‘要别人尊重你,必要先尊重别人’是一样的道理!”
于百剑道:“不错!”
老者道:“所以,你不需要养伤,而是要立刻投入我的杀手课程!”
于百剑忍着伤痛,起身道:“是!”
老者抛出一把长剑,于百剑劈手接过。
老者道:“你的武功已有较深的功基,针对你的状况,我决定指点调教你一个杀手应有的心理状态,也就是从‘神’方面,指导你的修炼!”
“请!”
老者背手道:“你现在自残一臂!”
“什么!?”
老者缓缓转过身,道:“你舍不得么?难舍,就是情!你必需抛弃常人之情,才能进入非常境界!”
于百剑闻言,咬了咬牙,扑地一声,砍断一臂,鲜血直流。
老者正色道:“很好!但是我看到你刚才咬了咬牙,显然是决心不足,须知对敌之时,决心最为重要,也许一时的怜悯,便会导致任务的失败!你刚才虽然自残一臂,但是你对那条手臂仍有留恋,也即是情丝未断!所以,这条手臂,算是白砍了!”
于百剑大悟,道:“的确如此!”他再次提剑,在自己身上乱砍乱劈,鲜血狂喷,脸上无一丝痛惜之色。
老者道:“好!杀手应有的气势和精神,你已经具备,也即是得到了神髓,不过你虽然在身上狂砍乱劈,却仍然小心注意,怕伤及生命,而不敢向要害处下手,也就是说,你对生命,还有执着,作为一个杀手,必须要有‘以已之命,换人之命’的必死之心,才能至之死地而后生!”
于百剑闻言挥剑,连刺自己身上数十处要害,终于不支倒地,鲜血四处崩溅。
他忽然醒悟,呻吟着问道:“我如今失了一臂,要害皆受……重伤,如何再去杀别人……?”
老者道:“你的确不能再去杀别人了!”
于百剑大惊:“这是何意?!”
老者背着手,远远地望着院中的古树,缓道:“因为杀手的最高境界,就是连自己也杀,根本没有任何感情。真正的杀手,已经超脱肉体与灵魂而独立存在,它只是一种精神,永远流传于世间的精神!那就是‘杀意’达到极限之后的‘空灵’!那是将一切毁灭之后流出的一种平淡。什么都没了,什么都不在乎,没有情意纠缠,没有任何羁绊……”
他长叹了一口气,弯下腰去,抹上了于百剑那死不瞑目的眼皮,喃喃道:“这种境界,我也不过是想想而已,要真正做到,谈何容易?”
老者走出屋去,艳阳高照,枝叶青翠喜人,黄雀在枝头轻叫,声音婉转动听,伴着轻风微抚枝叶的沙沙声,简直就是一首大自然谱写的神仙之曲!
他微笑着揭下人皮面具,露出一张富有青春活力的脸,陶醉地笑道:“多么美的声音,多么美的世界!让我尽情享受这生命的欢乐吧!哈哈哈哈……”
跨院儿的月亮门儿一开,一个绝色美女轻移莲步,飘然而至,她抿嘴娇笑道:“看来你这个‘第一杀手’,也真名符其实,你知道于百剑要来杀你,便先透露出‘第一杀手’的老师在杀手学堂的假消息,引他前来,却让他,在你面前自残一通,最后一死了事,若非你这天下第一的‘第一杀手’,又有谁能想出这种法子来?”
年青人笑着拉住她的手,柔道:“小亲亲,好老婆,不要讽刺我啦!对了,小辣辣与小甜甜斗了个两败俱伤,现在你可就是名符其实的‘天下第一美人’啦!”
小亲亲娇笑着摁了摁年青人的鼻子,道:“哼,你心里呀,一定还在掂记着小美美呢!”
年青人伸了伸舌头,向屋里望了一眼,道:“有了于百剑这个前车之鉴,我就是有过那心思,现在也不敢啦!”
小亲亲撅起小嘴儿,嗔道:“好啊,好啊,你果然对小美美有过心思!我不理你啦!”
年青人急忙抓住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儿,把她搂在怀里,轻道:“我是开玩笑的嘛,我这一辈子,只爱你一个人。”
小亲亲美目流波:“真的?”
“假的!”
“你坏呀……你坏……”